雲林食品大廠偷排酸性廢水200噸

雲林縣虎尾一家食品大廠,4月底利用夜間,把沒經過處理,將近200噸高溫酸性的廢水,直接利用廠內雨水道,跟沒經過申請的排水管、排出廠外,被環保局抓到。

經過2個多月追蹤監控,環保署稽查人員,半夜來到虎尾這間食品工廠,將廢水取樣檢測,發現這間食品廠雖然有廢水處理設施,但卻利用廠內雨水道和未經申請的排水管道,將廢水排出廠外。

環境督察總隊大隊長李金福指出,「除了它產生廢水,有經過廢水處理廠處理,大部分另外還有兩個地方,有沒有處理的水就排出來,是酸性的PH值大概是5、或是4點多。」

環保署指出,這家食品廠每日排放水量大約1000噸,雖然大部分製程廢水,都會經廢水廠處理,但另有約200噸高溫、酸性廢水未經處理,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後續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款。

雲林縣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吳其臻指出,「去年違規是屬於疏漏部分遭查獲,今年是放流水部分有超出標準。」

食品工廠廠長林永富表示,「在改善之前,我們會先降低運轉能力,讓廢水量降低;預計5月15號以前可以完成短期改善。」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這間食品工廠在民國77年成立雲林廠,主要生產果糖產量占國內市場四成;過去有2次違規記錄,但這次經密集監控,查獲將廢水繞排將依法開罰;而食品工廠表示,目前正規劃增設廢水排放系統,最快9月就能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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