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慣犯.性侵犯施以鞭刑? 法界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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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對酒駕慣犯、性侵犯施以鞭刑,不過,台灣是否是合施行鞭刑?法界人士很多反對,認為不符合國際人權潮流。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用新加坡的鞭刑,可能社會保留意見會比較多。
一鞭打下瞬間就會皮開肉綻,新加坡司法鞭刑,只對50歲以下身體情況適中而且觸犯新加坡法律的男性適用,包括搶劫性侵犯等,以重法遏止犯罪。日前台灣酒駕撞死人事件頻傳,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針對酒駕累犯,性侵及傷害幼童等增加鞭刑,附議數超過兩萬成案,不過不少法界人士,強烈反對。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
我們是不是真的要引進一個
侮辱人的刑罰(鞭刑)
這是值得大家思考的
人民的聲音是希望
政府拿出更有效的方法
而不是說 我非要鞭刑不可
高榮志強調鞭刑的過往歷史其實並不光榮,是源自英國刑法,目前只剩新加坡馬來西亞還在使用,之前法務部還曾召開專案會議,認為不符合國際人權潮流。對於目前台灣社會希望亂世用重典,行政院長賴清德也表示鞭刑需要進一步討論。
==行政院長 賴清德==
我們是一個民主法治
也是重視人權的國家
我希望這個議題
社會可以進一步的廣泛的討論
用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
在台灣社會恐怕保留的會比較多
政務委員唐鳳舉行茶敘時也秀出網友對是否該增加鞭刑的發言整理資料,強調她自己立場是中立的,但也表示,這議題值得好好討論。
==行政院政務委員 唐鳳==
我還是必須保持中立
那現在我們主持人團
就是正在收集(意見)便利貼
去試著去把它釐清成
大家能夠討論的脈絡
這個就是我們做的
唯一的一件事情
唐鳳不願表態,但因為酒駕鞭刑提議已經成案,她將在12月1日召開協作會議討論,除了邀請提議人出席,法務部也會派檢察官參與討論,但當天會議不會有政策性的決定,目前持續收集意見,供政府未來政策決定參考。
記者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