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生煤不符標準 彰縣重罰台化12.4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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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停工超過一年的台化彰化廠「燃煤鍋爐」,遭到彰化縣政府調查認定,過去使用不符標準的生煤,長期汙染空氣品質,祭出12.44億的天價裁罰,台化則表示,將提起訴願,聲請停止執行。
天空灰濛濛,雖然天氣不錯,不過中台灣的天空,這幾天都是像這樣霧霧的,假日不少人走出戶外,對這樣的空氣品質,實在很擔心。
民眾:「台北天空是藍的,呼吸比較順暢。但是到了中南部之後,即便是像今天,很好的天氣,但是天空還是都灰灰的。」
根據環保局的監測,18號上午,台中一個測站達紅害等級,9測站達到橙色的不良,市府十七號除了通知中火降載,18號也啟動二級應變。
而為了防制空汙,彰化縣環保局認定,台化彰化廠M22號鍋爐,從2008年到2016年,燃燒品質不符標準的生煤,長期汙染空氣品質,換算後認定台化從中不當得利,就有12.44億元。
彰化環保局長 江培根:「台化使用比較劣質煤炭,是不該被允許的,所以它衍生的售電收益,不當利得部分,要給予加重裁罰。」
台化彰化廠經理 曾文廣:「都沒違反環評,我們都依照規定,也沒有實質超限違反空汙法 ,超限的問題,都沒有呀。」
彰化環保局說要追討不當得利,台化強調合乎規定,更拿出數據強調沒有造成空汙,縣府開罰無理,決定提起訴願聲請停止執行。而環保團體認為,要防制空汙,除了要加強監控20大固定汙染源,還要檢討空汙政策。
台中市原鄉文化協會總幹事 江慶洲:「如果空汙費是很低廉的狀況下,它變成是個"贖罪券",廠商根本沒壓力去做它的減汙動作,或增加它的防汙設施。」
環團認為,現行空汙費徵收,不含PM2.5的排放,有必要檢討,另外固定汙染源的自動監測設施也不普及,除了罰款外,也應該有更具體作為。
記者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