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沒罷工也調薪 華航空服員工會敗訴

去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後,資方承諾提高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會員,享有外站津貼,並且嚴格執行「禁搭便車條款」,儘管,事後華航還是給企業工會的員會相同待遇,職業工會還是不服,打行政訴訟,不過被判敗訴。 去年華航空服員,走上街頭,集體罷工,提出多項訴求,華航董事長何煖軒照單全收,提高「外站津貼」」部份,也承諾非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會員,不得享有,不過,事後華航還是給了企業工會的會員,相同待遇,勞動部審查後,也認為沒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這樣裁決,卻讓職業工會,相當不滿,控訴華航毀約,提告打行政訴訟,但是,12號被法院判決敗訴。 ==高等行政法院 發言人 許瑞助== 當初在訂這個協約的時候 有多位都不是工會的會員 那這樣子的話 跟簽定團體協約的代表資格不符 法院認為,當時參與協議過程,有部份人員,不是工會會員,不符團體協商要件,自然不適用團體協約法。面對判決,職業工會無法接受。 ==空服員職業工會 秘書長 林佳瑋== 雇主他可以選擇律師來代表他 可是當勞方想要請會務人員 或是請律師進場協助的時候 卻需要得到雇主的許可 那這樣子不是使得 台灣勞工在談判桌上面 就更不可能得到協助資源嗎 林佳瑋說,如果非工會人員參與協商,必須雇主同意,華航董事長何煖軒卻沒有當場,對協商人員身份提出質疑,事後才出爾反爾,因此,工會將提起上訴,也呼籲勞動部,要儘速修改團體協約法的規定,讓勞資關係真正對等。 記者 蔡慧玲 應磊奇 台北報導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