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所屬機關特種車駕駛 納入責任制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勞動部昨天邀請勞資雙方,召開7小時的會議,確定基本工資,從明年開始要漲到22000。勞動部也正式公告,將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的特種車輛駕駛,納入「責任制」規範,預計下週預告。
檢察官、調查人員,要進行偵查、調查等工作時,通常需要駕駛配合出勤,時間常常不可預期。勞動部18號正式公告,將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的特種車輛駕駛,從四周彈性工時,納入勞基法84-1條、「責任制」規範。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 謝倩蒨==
駕駛在駕特種車輛的時候
都會有一些工作時間
出勤時間一些不可預期
所以我們在指定說
在適用勞基法上 需要有一些
工作時間的一個彈性
配合勤務需要,適用責任制的範圍,包含偵緝車、偵防車、和警備車等特種車輛。另外,勞動部也預計在22號,針對稻穀收穫期,從事稻穀檢驗收購或烘乾作業的人員,是否適用責任制,進行草案預告,如果通過的話,責任制工作者將增加到為69項。勞團認為,責任制範圍,不該再擴大。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孫友聯==
包括保全業 包括很多
適用(勞基法)84-1的勞工
他們可能完全無法
得到充分的休息
以及說 這個奴工條款的存在
讓非常多的雇主
他可能就濫用了這樣的一個
責任制的 這樣的一個規定
所以這部分的話
我們呼籲勞動部能夠來檢討
孫友聯認為,不能只因應資方需求,一再擴大「責任制」範圍,否則會有越來越多事業單位,也想搶進「責任制」規範,呼籲立委們,在立法院開議後,要求勞動部進行相關專案報告檢討。
記者 曹晏郡 邱福財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