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副市長許志堅涉貪 監院通過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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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遭指控從100年到103年,擔任市府都更審議主委期間,收受賂賄,協助特定公司加速都更案進行,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十年,監察院今天以11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對許志堅的彈劾案。
==監委 尹祚芊==
這樣本身運用職權
然後收受一些現金
還有名貴的禮品
我們覺得要給予他彈劾
審查委員全數無異議的通過
我們希望這個彈劾案
能夠整飭官箴
做為其他我們政府官員的警惕
許志堅收受寶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賄款615萬,以及價值數十萬的名錶和金條,協助該公司在板橋和新店都更案進行,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監察院立案調查,監委一致認為許志堅違反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有重大違失,審查會一致通過彈劾許志堅,並移送公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