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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憶樺監護權歸外婆 合乎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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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了最後通牒,要吳家在下個星期一之前,自動交付吳憶樺.但是不只是吳家,甚至許多台灣民眾都還不能理解,為什麼我們的法院,會將憶樺的監護權,判給巴西的外婆.而憶樺巴西的家,又是什麼樣子呢?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 這就是法院判決吳憶樺應該回去的巴西外婆家。對許多台灣民眾而言,雖然即將送走憶樺的事實很難改變,但是對於台灣的法院,為什麼要將監護權判給巴西的外婆,仍然感到疑惑。八年半前,巴西女子瑪莉沙和台灣去的吳登樹,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在巴西,生下了吳憶樺。並且由媽媽扶養,和外婆羅莎,以及同母異父的哥哥一起住在巴西。憶樺三歲的時候,媽媽因病過世,一直到五歲,爸爸才到巴西來認領,半年後,他跟著爸爸,回台灣看親戚,原本說好是15天的探親之旅,卻因為他爸爸突發性心肺衰竭不幸過世,才讓吳憶樺意外地在台灣待了三年。依據我國法律,外婆羅莎,第一順位,取得法定的監護權。因此向法院要求吳家交付子女,但是叔叔吳火眼,則提起訴訟,希望法院為了子女的最佳利益,改定監護人。而這兩起官司,都是巴西的外婆,獲得勝訴。羅莎的律師表示,法官在審理時,曾經私下陪吳憶樺聊天、畫圖,發現她很想念巴西的外婆、哥哥、甚至家裡的小狗。而且高雄縣政府社工人員的評估報告,也認為他回到巴西,應該會享受到更好的成長環境。律師說,憶樺的外婆,是護士退休,有充裕的退休金,而巴西的慈善團體,又義務贊助憶樺所有的醫療和教育費用,直到他成年。而且巴西政府,也特別安排了心理醫師,幫助他調適心情,所以她相信吳憶樺回到巴西,一定也會過得很好,關心憶樺的家屬和民眾,大可放心。公視新聞黃兆徽、陳昌維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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