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空氣汙染防制費 取消滯納金加徵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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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空氣汙染防制費用過期沒繳,要加收"滯納金"跟利息。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今年2月24號做出解釋、認為加利息違反憲法,環保署今天宣布取消。
環保署表示,滯納金加利息,等於是算2遍、不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因此,今天發布解釋令,未來有加收"滯納金",不會再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