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 建議制定"環境犯罪"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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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今天再度開會討論,做出改革建議結論,決議制定環境犯罪專章,以及放寬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法官,同樣為了拼司改,法務部也提出新政,未來將限縮高檢署再議的次數,避免冗長訴訟,另外,主任檢察官的選任機制,將讓基層檢察官參與票選,朝向民主化。
長達將近3小時的討論,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有了改革建議結論,決議制定環境犯罪專法,要讓司法權和行政權能夠一致,另外,針對法官任用也放寬資格。
==司改國是會議第三分組召集人 瞿海源==
放寬專任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持教師證書 可以來轉任法官
這是多元晉用之一
會議除了決議,未來教授和助理教授能轉任法官,法律人則可以出任「兼任法官」和「定期法官」,審理刑事案件,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如火如荼進行,法務部也力拼檢察體系自我改革,推出新政,決定限縮高檢署再議次數,只要第二次收到同一案件聲請再議,只能決定駁回,或是自行偵查後,命令地檢署起訴。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過去有長達
高檢署發回六、七次
每年的再議案件 五、六千件裡面
也大概佔了十分之一
所以造成一、二審檢察官之間的
某種層次的猜忌 跟懷疑跟指責
另外,法務部為了改善檢察體系升遷壟斷的問題,也把過去法務部長圈選升遷一、二審主任檢察官的權利,改由基層檢察官票選後,再由檢審會來決定,不過,有檢察官則擔心,還沒看到規定細節,擔心會淪為假民主。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蔡啟文==
各地檢署票選 然後提名
這中間還有一些細節的巧門
我覺得我一定要看到
它實際的規則出來
我才能夠確定說
知道說部長是真的要釋權
還是只是玩假的
面對質疑聲音,法務部表示,會儘快研擬內規的細節,無論是限縮再議次數,還是讓主任檢察官選任機制民主化,都會近期發函各檢察署,希望在今年內正式實行。
記者 蔡慧玲 邱福財 陳立峰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