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好垃圾分類 雲縣今起開罰1200至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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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降低雲林縣縣內垃圾量,全縣鄉市公所實施垃圾破袋稽查,從元旦起兩週為宣導期,目前宣導期已結束,今天(16號)起若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將罰款1千200元至6千元。
清潔隊員將民眾要丟棄的垃圾袋打開來看,若是沒做好垃圾分類,就不能丟進垃圾車,還會馬上開單勸導,但從16號開始,如果再沒做好垃圾分類,將會開單告發。
==雲林縣斗六市長 謝淑亞==
之前的話我們就是開勸導單
今天開始的話我們就會開單
如果垃圾不分類的話
我們再大爐子焚化爐
其實都不夠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縣內每天大約有二百五十公噸垃圾要委外處理,但過去曾因為外縣市焚化廠歲修等問題,被拒絕或降低垃圾處理量,讓縣內爆發垃圾危機,現在將會強制執行稽查作業。
==聲音來源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 張喬維==
雲林縣已經全面實施
垃圾強制分類
我們公所這邊跟環保局這邊
會進行一個破袋的作業
原則上我們會採用勸導的方式
如果民眾這邊還是不遵守的話
我們就會依法開單
處分是1200至6000元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目前全縣各地總計堆置垃圾量,已達1萬5000公噸未處理,接下來即將舉辦台灣燈會,為了要減少縣內垃圾量,將加強稽查,希望半年內將讓全縣每日減少100噸垃圾。
記者 王威雄 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