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禁釣魚 違規案件較3年前增4.8倍

根據釣客的形容,到花蓮港釣魚就像是一場諜對諜的遊戲,港警一出現大家就要快閃,要不然就會吃上一張600到3000元的罰單,釣客們無法理解,為何正當休閒娛樂卻要這樣躲躲藏藏。 ==花蓮港釣客 蔡先生== 很爛啊 花蓮(怎麼說) 釣魚的天堂 結果釣個魚 跟小偷一樣 每天在那邊抓犯人 ==花蓮港釣客 曾先生== 你那個賭博的那麼多 電動店那麼多 他都開放玩電動 釣一個魚要給人家抓 而根據航港局的資料,去年105年間花蓮港違法垂釣的案件,和3年前相比高出了4.8倍。其實釣客在港區內垂釣,並不安全,相當危險,而且對船隻出入更是造成威脅。 ==花蓮港務公司港務處長 宋學平== 商港法第36條規定 商港區域內 是禁止採捕水產動植物 那商港區域範圍內 因為是一個管制區域 有船舶 還有貨物的一個裝卸 有它的安全考慮 所以是禁止這個釣魚的一個行為 港公司強調,事實上民眾只要透過團體申請,協商安全的時間和區域,還是可以在被允許的地方釣魚,例如之前東堤碼頭假日都有開放讓釣客垂釣,不過該處因颱風毀損還在修復所以才沒開放。目前港區內尤其是航道涉及船隻進出安全,還是無法開放民眾釣魚。 記者 溫嘉楷 花蓮報導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