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蓄髮被記18申誡.免職 將提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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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警員可不可以留長髮,引發議論!一名在保二總隊任職的葉姓員警,因為留了長髮,被記了18支申誡,1遭到考績會決議、將他免職。今天葉姓員警出面反擊、遭到惡意解僱、也認為違反了性平法,不過保二總隊回應,一切依照規定懲處,絕對站得住腳。
長髮披肩,長相清秀,28歲在保二總隊任職的員警葉繼元,3年前開始蓄髮,卻陸續被長官,依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記了38次申誡,今年以功抵過,還是有18次申誡,達到免職標準,16號遭到考績會決議將他免職,但這讓葉繼元無法接受。
==員警 葉繼元==
我不覺得我是一個不稱職的警察
(蓄髮)讓身心比較獲得
支持的環境之下
我覺得我的工作效率
是可以被提升的
堅稱留長髮不會影響工作效率,葉繼元因為儀容問題,可能遭警界淘汰,聲援團體痛批警方是惡意解僱,更質疑警政單位制定服裝儀容的「內規」,已經違反法律上的性別工作平等法。
==員警 葉繼元==
如果是一個有性別差別對待
一種性別刻板印象的措施
那你是不是也反應出這個社會
它就是不友善的 對性別是歧視的
葉繼元挑戰警界長久以來,既有的規定,保二總隊則反駁,警察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更該守法,不能因為個人行為,凌駕7萬名警察遵守的規範。
==保二總隊總隊長 鍾國文==
警察人員的儀容禮節
以及環境內務 重點要求事項
是因為警察職務的特殊性
必須要整肅儀容
建立良好的形象來做規範
違反了 就按照規定來懲處
那麼難謂 有違憲
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虞
目前全案,已交給警政署進行審議,葉繼元則表示,如果程序走完,仍被免職,將會提起行政訟訴,究竟維護人民安全的警務人員,面對國家紀律和爭取性別平權之間,該如何權衡,也成了警政署的棘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