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醫師資格也可當法醫? 修法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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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明天要審查「法醫師法」修正草案,打算開放「未具醫師資格」的人,接受法醫訓練,即可執行法醫業務,引發醫師公會不滿,質疑怎麼能開倒車。
法醫的工作,必須要進行屍體解剖、鑑定等不同業務。而立法院將審查「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定放寬容許「未具醫師資格」的人,經過法醫訓練後,也能當法醫,對此醫師公會不滿,認為法醫的工作有許多專業領域,如果不是醫師出身,公信力將讓人質疑。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蔡明忠==
鑑定 解剖的工作
一定要醫生才能執行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病理組組長 蕭開平==
你沒有醫師 病理專科醫師
跟法醫專科病理醫師的話
鑑定出來的解剖跟鑑定工作
可能沒有公信力
台灣的醫學專科醫師的制度
跟法醫病理專科醫師的制度
都已經很成熟了
那為什麼你現在要摒棄
把這些人排除在外 而另立山頭
然後製造一個非醫師的法醫師
針對這樣的說法,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不滿認為,早期醫師有意願就可以當法醫,但因為醫師不來,所以才建立法醫的訓練、考試等制度,同時還要求這些人不得考醫師證照,避免中途轉行、跑票,現在卻說他們沒有醫師資格,就不能擔任法醫,並不合理。
==台大法醫所教授 李俊億==
今天我們所面臨的是
醫師不願意來當法醫
所以我們訓練的過程
跟醫師完全一樣
但是讓他不要去考醫師
但是到最後卻是被人家質疑
你不是醫師 你怎麼可以當法醫
其實這樣子 對他們是不公平的
李俊億也表示,並非反對醫師擔任法醫師,而是要求醫師們,經過受訓和考試,取得法醫師執照,確保法醫鑑定品質,同時也希望修法能廣徵醫界、學界意見,不要一意孤行。
記者 曹晏郡 謝其文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