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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因天候因素而延誤,常常引發消費糾紛,但根據民航局的規定,航空公司只需要適時提供食宿,法規並沒有規定具體的條件,消基會認為因為天候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就算是在歐美國家,旅客通常也很難要求航空公司賠償。
等到破口大罵,或是對航空公司倒豎拇指,每次颱風或大雨,機場總會上演消費糾紛,根據民航局的規定,航空公司其實只需要「適時」提供通訊、食宿以及相關的交通。如果沒有辦法提供,則必須明確對旅客說明。
==民航局空運組長 韓振華==
就是要視實際的狀況提供
必要的 比方說餐點飲料或住宿
但是如果實際上
沒有辦法安排的話
也必須要跟旅客妥適的說明
民航局表示,這回保訓會的官員因為國泰訂不到旅館,被迫在香港機場的貴賓室過夜,其實也算合乎法規,至於後續行程延誤的理賠,就得雙方協商,不過就連消基會都表示,按照國際慣例,天候因素所衍生的額外損失其實很難要求賠償。
==消基會秘書長 盧信昌==
在國際慣例上
因為它是屬於公共運輸
所以他不會因為
個別人的損害來做理賠
消基會表示,就因為天候屬於不可抗力因素,每到大風雪,歐美常常可以看到旅客在機場過夜的場面,這些航空公司都不會理賠,真的要避免延誤損失,民眾恐怕只能另外保旅遊不便險。
記者 林珍汝 彭耀祖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