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糯米混進口米 業者喊冤申請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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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昨天查獲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供應桃園嘉禾碾米工廠的糯米中,產地標示台灣卻混充進口米,但業者今天出面喊冤說他們的糯米已經與農民進行契作二十多年,絕對沒有混進口米,已經向農糧署申請複驗。
拿出與農民的契作單,業者詳細說明工廠所加工出產的糯米產地來源,確實都來自台灣,絕對沒有混入進口米來出貨,就是要證明自己清白。
==雲林張農產加工廠人員==
這是104年一期契作
然後這是103年二期的契作
我們契作是好幾十年的工作
我覺得是個很大的誤會
這間工廠,被農糧署查獲疑似用低價的進口糯米,混充國產米來販售,對此業者就說,可能是他們台灣糯米轉賣給下游廠商,被混入進口米卻用他們的包裝米袋,現在已經向農糧署申請複驗。
==雲林張農產加工廠人員==
米袋是我們的沒有錯
但裡面東西
要怎麼證明是我們的
(妳覺得問題可能不是妳們)
(是下游對不對)對
我覺得問題點在哪要找出來
==雲林縣農業處長 張世忠==
基本上我們也相信業者有契作
但是他們還是有交給下游
後面呈現出來結果
就是有混米狀態
到底是哪個環節出問題
我覺得相關單位
要再做比較重要的釐清
雲林縣農業處表示,糧食管理法因為山水米混充越南米事件修法後,可依法開罰十萬到一千五百萬元,雖然有一定效用,但因為國內以米為三餐,市面上米量相當多,該如何訂出上、下游檢驗機制,還要由管理單位再研議討論。
記者 王威雄 雲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