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 9成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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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華麗的樣品屋、五花八門的促銷手段,建商為了炒熱買氣,都會推出各式各樣的優惠來吸引民眾買屋,但要小心預售屋買賣契約中可能漏洞百出,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針對包括雙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新竹縣等7縣市預售屋的買賣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結果不合格率高達94%,其中,高雄市聯上峰景建案違規項目有11項,情節最嚴重。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 陳星宏==
從審閱期間到驗收條款
到所謂的房地標示面積
總共11個項目
有一家是位於高雄的一個建案
一個建商的部份是完全不符合
==聲音來源:聯上實業業務部 黃協理==
完全沒有有發一張
任何一次(公文)來給我們
而且也沒有請我們去協調
完全都沒有
也沒有請我們去解釋
消保處分析,這次稽查違規比例最高的前三項是,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間誤差及其價款找補、及驗收部份,以違規第一名的聯上峰景為例,建商要求買方在接收賣方通知7日內就要前往驗收,否則視同已驗收完成,對消費者相當不利。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 陳星宏==
我們在高雄這個建案
發現它們條款上寫的是說
建商在通知消費者的7天之內
如果消費者沒有前來驗收的話
就視為驗收合格 這點來講的話
其實是跟我們內政部所公告的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內容
完全的違反
消保處表示,已請內政部地政司督促加強查核,並請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針對查核結果不合規定的業者,依消保法第36條規定必須限期改善,如果限期未改,可罰最高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