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擴大適用 管理員.律師均納入

(勞動部/規劃/工作各樣,勞基法/配合/增加,像解釋,1.進入公司律師、2.大樓管委會/屬下、3.私立學校/簽約工作、4.農漁會、水利會/傭人,勞基法/納入/分期++。) ======== 勞動部擴大勞基法適用範圍,包括受僱律師、大樓管委會員工、私立學校編制外的員工、以及農漁會和水利會的員工等等、都將陸續納入勞基法。 -2新房子一棟一棟蓋 大廈管理委員會也應運而生 根據統計目前 -2全國總共有超過3萬7千家公寓大廈 或社區管理委員會 -2過去受管委會聘雇的員工 像總幹事 管理員或清潔人員 都沒有勞基法 -2不過從今年7月1號起 將全面適用 -2而且管委會主委雖然是無給職 也要肩負雇主責任 ==管委會主委 蕭光耀== -2主委他們都是沒有薪水的 我們是義務性 (住戶)輪的 ==(and)台北市勞動局長 陳業鑫(R)== -2以後管委會 尤其主委 責任會非常重大 -2他不是只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面權利義務 -2他是連勞基法上面的 雇主的責任他也要負擔 -2為了讓勞動者都有勞基法保障 勞動部擴大勞基法適用對象 包括受僱律師從四月起、大廈管委會員工從七月起、私校編制外的工作者從八月起以及農民團體像農漁會員工、水利會員工 -2 將從明年元旦起 -2 都要陸續納入勞基法 -2而其中全國7千多名受雇律師 雖然適用勞基法 -2但經過核定也成為 適用責任制的對象 ==台北市勞動局長 陳業鑫(R)== -2律師的工作特性 確實非常特殊 因為他要配合檢調 乃至於法院 -2有時候我們看到 有些重大案件 我們都可以看到 -2他們連夜間 可能都要開一些庭 -2這些職業適用勞基法之後 包括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雇主必須定期舉辦勞資會議 要幫勞工投保勞保 並提撥6%的勞退金等等 -2台北市勞動局特別提醒新適用的雇主 要注意雇主的義務責任以免觸法 許恆慈 莊志成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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