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關說酒駕案 張通榮二審判1年8個月

基隆市長__張通榮因為幫酒駕民眾關說、被一審法官判刑1年8個月、但緩刑5年,張通榮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在法庭審理時堅稱自己沒有關說,結果今天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法官認為張通榮毫無反省之意、又一再推卸責任,因此同樣判他1年8個月、但撤銷了緩刑。雖然全案還可以上訴,不過、情勢看起來對張通榮相當不利。張通榮下午本來一度傳出、要親自出面說明,但最後只由市府人員代發聲明稿、再度強調自己只是單純去關心警民糾紛、並非關說。 曾經自罵是「混蛋市長」的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酒駕案件,今天二審判決出爐,張通榮被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名,判刑1年8個月,並且撤銷原審的緩刑判決。 ==高等法院行政庭長 蔡?燉== 他事後否認犯行 試圖卸責 沒有看到確實的悔意 更顯示他的觀念偏差 應該予以刑罰矯正 高院合議庭痛批張通榮,身為基隆市長,卻操弄權勢工具,違背的社會對公義的期待,應該以刑罰矯正。張通榮遭到指控,在前年為了幫忙酒駕又打傷警察的女子廖美秀,在警局拍桌,咆哮員警,引發喧然大波,原本一審獲判緩刑5年,但張通榮不滿提出上訴,還一再堅稱,自己絕對沒關說。 == 基隆市長 張通榮== 我沒有罪 我是為民服務 那個不是酒駕 我是認錯 因為我去警局拍桌 這是我個人一個激動不好 我是民選縣市長 是議員叫我去了解 不是去放酒駕的 從事件爆發後 ,甚至到二審宣判前,張通榮的態度,都是認錯、不認罪,現在緩刑被撤銷,原本他下午要親自出面說明,卻突然神隱,臨時改由市府人員代表發聲明。 ==基隆市政府行政處長 陳銘鴅== 這是一件非常單純的 民選的首長去關心 患有嚴重躁鬱症的一個婦女 與執勤警員發生的糾紛 張通榮對判決結果,表達遺憾,市長任期還剩下七個月的他,一旦在任期內, 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讞,不只得入獄服刑,更可能遭到免職,會不會再提上訴?張通榮將會和律師討論後做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