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外勞若逃跑 三個月就可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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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聘雇外籍看護的家庭、曾經碰過外勞逃跑的情況,而如果要重新申請、必須等6個月的時間,對有需要的民眾造成極大的不便。而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未來外勞逃跑、如果不是雇主的責任、遞補等待期將縮短為三個月。
立法委員楊玉欣,行動不方便,去年發生家中外籍看護工逃逸,讓他生活隨即陷入很困擾。
==國民黨立委 楊玉欣==
去外面小店吃東西
吃到這店 看到這服務員就說
你要不要來幫助我
來 我付你錢 你來照顧我
沒有什麼證照 沒什麼專業
不要緊 你只要找到有人
可以幫助你上廁所 穿衣服
然後在美髮院 找美髮的小姐
我是這樣子
我確確實實是這樣子過的
依現行規定,家庭類外籍看護工逃跑、要等6個月才能再申請,當時楊玉欣曾批評這半年等待期形同在懲罰弱勢,不過周二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不能歸責於雇主的情況下,家庭看護外勞遞補時間,縮短為3個月。
==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 陳瑞嘉==
所謂不可歸責 大概就是說
因為 他可能有涉及到虐待
或是性侵 或是傷害
造成外勞逃逸
若是這種被查出來
當然這些就是可歸責於(雇主)
雖然有重大改變,但楊玉欣目標還是要朝零等待修法。
==國民黨立委 楊玉欣==
失能的照顧 一天都沒有辦法等
所以如果不是雇主的錯
而你卻懲罰雇主要等待
即使從6個月變成3個月
我認為都是不合理的
所以我還是會持續
朝零等待期來努力
根據勞委會統計,修法通過生效後,預估有將近2千個家庭可以立即受惠,另外,產業外勞、漁工、家庭幫傭及機構看護,也由原本的不能遞補改為滿6個月就可申請遞補。此外也修法增訂,有聘請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勞雇雙方若合意轉出,也能遞補新的外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