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在家養魚 公務員遭記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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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可能會影響民眾對公僕的整體印象。台中市有一名科員、去年以「到醫院檢查身體」為理由,請了23天病假,但是他的工作單位後來發現、他根本沒有任何就醫紀錄,把他記兩大過免職。但是這名科員不服、辯稱自己有高血壓、在家裡養魚種花、也是一種養病的方式,他向法院提起告訴、但最後還是被法院判決敗訴。 台中市經發局前科員劉魯益,去年一年請病假23天,但因為拿不出就醫證明,遭經發局記兩大過免職,面對媒體,劉魯益表示,他完全是按照公務員請假相關規定請病假。 =前台中市經發局科員 劉魯益== 我以他(台中市經發局) 違反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不需要(醫生證明) 他們就認定我的請病假是曠職 劉魯益表示自己有高血壓問題,請假在家養病,養魚種花本來就是治療的一部份,強調請假沒有影響到其它同仁工作進度,對於公務員身份被剝奪,上訴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敗訴,表達強烈不滿。 ==前台中市經發局科員 劉魯益== 我沒有怠弛我的職務 我沒有說 工作上有任何延誤 對此,台中市經發局長王誕生表示,根據公務員請假規則,一年最多可請28天病假,超過兩天以上須檢具醫師證明,但劉魯益請病假理由勾選「至醫院檢查身體」,又提不出證明,才會視同曠職,將他記過免職。 ==台中市經發局長 王誕生== 他可以不勾就醫啊 他自己那23次(病假)都勾就醫 我們要你舉證(就醫) 我們是說你請假的當時 不需要拿證明 不表示你 當我們要你舉證的時候 你通通都不願意拿證明 51歲的劉魯益,曾經是資本額上千萬的台商大老闆,大陸經商失利後返台,三年前考上公務員。由於提不出證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按規定「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處」,劉魯益明知規定,事後又提不出就醫證明,所以維持原免職處分,判他敗訴.劉魯益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黃千容 彭煥群 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