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調畫面查案 速食店竟要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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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楊先生他到速食店去吃飯,結果電腦、跟充電器都不見了,後來,警方跟店家要求,說要調監視器畫面,不過店員卻說,看畫面要收錢,很不應該。
楊先生就是在這間 板橋知名的速食店
掉了筆電.充電器 趕緊報案之後
請員警到場 調閱速食店的監視器
卻遭到店員拒絕 理由是 沒有付錢
==海山分局祕書室主任 吳賢道==
根據店員的說法是
監視器錄影畫面
如果委由廠商翻拍的話
必須要付費
警察辦案要調監視器 還原當時情形
居然要付錢 這樣的作法
不僅讓員警傻眼 也讓民眾聽了 拚命搖頭
==民眾==
完全不合理呀
東西已經被偷了
就要配合警方來做調查
東西在店裡不見 小偷在哪裡
店員不知道 找來員警幫忙卻被要求付費
事後向速食店求證 公司內部沒人接電話
店內員工也低調不願回應
速食店以親切服務吸引客人
但客人最需要店家幫忙的時候
店員卻向執法人員說要收錢
這不管錢收多少 都讓人聽了不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