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航資遣2台籍空姐 法院:違就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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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航空在兩年前以虧損嚴重為理由、進行裁員,其中有兩名被資遣的台籍空服員、認為日航是專門挑資深而且高薪的員工開刀,因此告上法院,而台北地院認定,日航違反就業服務法,必須支付兩名空姐從解僱日到復職為止的月薪,全案還可上訴。
三年前,前日航的空姐集體上街頭,抗議日航以日本總公司虧損嚴重為理由,資遣的70名空姐,當時的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後,也認定日航資遣違法。
==台北市勞動局 就業安全科長 劉家鴻==
假借說資深名義
事實上 它(日航)是行裁員
所謂年齡比較高的人 把他先裁掉
我們認定他的歧視成立
裁罰它60萬元
有了政府的裁決做背書,有2名前日航林姓空姐,更進一步向勞方,提起民事訴訟,控訴日航刻意資遣資深員工,有年齡歧視。
==2010.10.31 前日航空姐 林幸珍==
(日航)它說虧損 它說業務緊縮
但是到現在 它都沒有提出
台日航線的財報給我們
以證明說 它們有沒有虧損
不過開庭時,日航表示,當初優先挑考績較差者才資遣,並沒有違反就服法,最後法院認定,日航為節省人事成本,專挑年長、高薪的員工開刀,顯然違法,因此判決雙方僱傭關係存在,日航必須支付兩名空姐從解僱到復職為止的月薪。
==聲音來源 日航委任律師 廖郁晴==
畢竟台灣判決的這個部份
頁數很多 在日航這邊的話
他們需要一段時間做消化
日航回應,將在詳讀判決書後,才決定是否提上訴,這起官司的判決,也讓沈封已久的日航勞資爭議,再度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