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矯枉過正 間接縱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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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10月初上路,不到一個月,引起好多爭議!起訴書,像天書一樣,都是圈圈、被法務部糾正;台中也有鄰居起衝突,錄影時卻被告侵犯肖像權。這個法上路沒多久,問題重重,行政院馬上提出修正案。
鄰居跑來噴殺蟲劑
蔣先生拿著相機蒐證
卻馬上被搶
ns 我有肖像權
蔣先生把過程放上網路
沒想到
竟然被鄰居多告一條
侵犯肖像權
==被告 蔣先生==
公共場所搶人家照相機
犯罪行為下
這有什麼肖像權可言
法官認為
蔣先生PO影片是為了紀錄
沒有營利目的
只希望受社會公評
駁回肖像權訴訟
但在這之前
個資法無限上綱的例子
還真多
新竹地檢的起訴書 變這樣
圈圈圈 與圈圈圈是鄰居
圈圈圈因為不滿圈圈圈
到底是誰跟誰
連個姓都沒有
調查局 逃犯查詢系統 更誇張
涉嫌貪污的前立委何智輝
竟然被拿掉照片
矯枉過正
要怎麼抓犯人
==民眾 羅先生==
犯罪的人就為所欲為啊
(你覺得會比較容易這樣)對
==(接)民眾 葉小姐==
-1光靠人肉搜索
有時候去撻伐一個人
我覺得也不是很好
民眾評價兩極
但法界人士認為
個資法的確 有改進空間
==律師 凌見臣==
(個資)通通不得蒐集利用
這顯然跟公共利益保護的範疇
我們認為說是有差距的
法界普遍的看法
也是認為它(個資法)窒礙難行
個資保護過度
反而會 箝制輿論的力量
別忘了
日前擋住救護車
害老婦人送命的中指蕭
也是因為人肉搜索
才讓他出來面對法律制裁
個資法
引起爭議是事實
怎麼好好的使用個資
不只法律要規定
也考驗道德良知
記者 李若慈 王永秦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