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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防法規規定,瓦斯行儲放的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一二八公斤,相當於六桶瓦斯,但業者投訴,通常出門送貨裝載瓦斯的車輛上存貨都超過六桶,停放在路邊服務消費者時,也會被開罰,認為不合理,今天到立法院陳情抗議。
瓦斯行業者到立法院陳情抗議,台中市業者代表說,光是去年到現在,轄區內的業者總共被罰了五百萬元,就是因為裝載瓦斯的車輛在市區服務民眾時,車上存貨超過六桶,就被開罰。
==業者==
以消防署現在嚴苛的規定的話
幾乎不要說台中市
台灣省沒有一家瓦斯行是賺錢的
大部分都已經虧錢了
==業者==
我們業界要配合政府
結果政府有提供適當放的地方嗎
世界上有這種事
不能放在店裡 放了就來罰錢
據消防法規規定,瓦斯行儲放的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一二八公斤,就相當於六桶瓦斯,業者抗議,這樣的量根本供不應求,因此出車時,就會把要送的量,一次全載上車,但不管是司機停車吃飯,或是送瓦進民宅,都被開罰,主管單位營建署回應,開罰是因為有業者變相將車輛當作存放場所。
==營建署副組長 廖耀東==
我們會同消防署
現行的土地使用管制上
有哪些對業界造成
比較嚴格的部分可以來檢討
瓦斯業者認為,政府限制存放量,就應該有配套措施,像是香港,提供轉運站讓業者存放,營建署和消防署表示,在亞洲,台灣瓦斯行的存放量已經算高了,不過會將業者建議帶回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