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11位涉案官警 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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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去年、花蓮十五名官警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涉嫌貪汙的案件、今天下午一審宣判。包括前花蓮警分局偵查隊長等四人、被判處十年以上重刑,但是另外十一名也被起訴的官警、因為證據不足而獲判無罪。
經過一年的官司,花蓮十五官警涉嫌包庇賭博電玩業者一案,29號下午一審宣判,其中包括前花蓮分局偵查隊長李坦鴻,以及一組組長吳世明,還有花蓮縣警局督察室督察員黃景白,和警員葉佑仁等,均被判處十年以上重罪。
==花蓮地院刑事庭庭長 陳世博==
黃景白 葉佑仁 吳世明 李坦鴻
分別因為在警方執行擴大臨檢前
與賭博電玩業者
許永銳 賴來政等人
有密切的電話往來明細
相約傳遞臨檢訊息
或者是交付金錢之事實
以圖利罪來論處 分別判處
有期徒刑十二年
十一年 以及十二年
另外十一名涉案官警,因為證據不足一審獲判無罪,官警們心情激動,希望能趕緊復職重回警察崗位。
==涉案官警委任律師 簡燦賢==
檢察官用臆測的方式 想像這些人
這些中階警官都有
違背職務的情形
所以今天的宣判無罪
應該是所有律師 大家認為
這個判決是正確的
==前吉安分局偵查隊隊長 郭汝俊==
感謝法官還我們清白
但是我在這邊呼籲一下
相信警察永遠是清白的
對於花蓮地院一審的結果,檢方和被判處重罪的官警,目前都在研議上訴,而獲判無罪的官警花蓮縣警局將會依法受理復職申請,停職期間遭到扣除的薪資,也將依法發還。
記者 溫嘉楷 花蓮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