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酒駕撞死人 求刑.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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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駛/大家討厭,希望罰重。最近/發生什麼?南投/名間鄉/三侖村長、去年/喝酒開車、騎機車/兩女/雙載,車撞機車,一死一傷重。檢察官/調查,認為/村長(左)/政府屬下工作是,人民(右)比較,法/懂,酒駕不能,但發生後、村長男認錯/努力/求原諒/談/和平/沒有,驕傲,決定上訴坐牢三~五年,再希望法官/針對他/公民權/取消,村長/上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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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駛是很多民眾眼中的公敵、要求判處重刑。最近有一個案例、是南投名間鄉的三侖村長、去年因為酒駕、撞上兩個騎機車的少女,造成一死一重傷。檢察官在偵辦時認為、村長是公職人員,比一般民眾更知道不該酒駕,而事發之後、他也沒有積極跟對方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對他具體求處三到五年有期徒刑,還建請法官褫奪公權,讓他當不了村長!
-2機車禁不起嚴重撞擊
整個扭曲變形
-2零件散落一地
騎車的2名少女傷勢嚴重
-2去年發生在南投市的這起車禍
將騎乘機車的2名少女
-2攔腰撞上彈飛好幾公尺
造成1死1傷
-2而涉嫌酒駕的
是南投名間鄉三崙村長
==南投名間鄉三侖村長 楊紋練==
-2要把整件事情 責任都推給我
我不能接受呀
-2那邊有閃紅燈
她們(騎機車少女)都沒停
-2直接衝出來
我在我這條路
-2我不可能像是碰到平交道
停起來 再開
-2我是慢慢開呀 一下子衝出來
我也是被撞 不是說我撞她
-2楊紋練說
當時只是喝了3杯藥酒
-1準備開車回家卻出事
-2他認為當時
騎乘機車的兩名少女
-2都沒有駕照
也應該要負部分責任
-2不過檢察官偵查
卻認為這名村長的犯後態度不佳
-2也沒有主動和對方來協調
因此遭到檢方起訴
-2求處3到5年的重刑
還請求褫奪公權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洪家原==
-2著眼是在於說 楊紋練被告
是身為村長的職責
-2他也知道 酒後不能駕車
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之後
-2又沒有妥善的
跟被害方作妥善的協調處理
-2檢方認為 村長算是公職身分
更應該知道不應該酒駕
-2所以將楊紋練求處重刑
楊紋練則是表示
-2受害家屬要求600萬賠償
他根本付不起
-2並不是故意
不跟被害家屬來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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