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員工遭資遣 勞工局開罰2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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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工局今天開罰了兩家小公司,對員工懷孕歧視,這兩家公司以工作不適任資遣懷孕員工,並未事先告誡或輔導,所以認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3萬5千元。
又傳出懷孕婦女被不當解聘,台北市勞工局調查發現,有二家小型公司,分別於懷孕員工請產假期間,檢視這名懷孕員工的工作績效,以不適任理由資遣,另一家的老闆,則是以懷孕員工業績下滑、開錯發票,予以資遺。
==台北市勞工局 專員 葉建能==
按照勞動契約的規定
需給予一些改善的規範
如果公司都沒有按照
公司內部的規定去做的話
當然會認定說是因為她懷孕
認為說她工作上面不能勝任
這個都不可以的
勞工局表示,因為這2家違法的公司,都是小型公司,所以各開罰3萬5千元,但依性別法,如涉及懷孕歧視,最高可以開罰50萬元,勞工局也說,這一年多來,懷孕歧視的申訴案件,有增多的趨勢。
==台北市勞工局 專員 葉建能==
懷孕歧視或育嬰留職停薪
被拒絕的案子 其實因為可能民眾
較有法律上面的認知
申訴的案件的確比往年
更多了一點
少子化情況嚴重,政府鼓勵生育祭出了許多政策,但民間企業懷孕歧視的案例也時有所聞,勞工局呼籲雇主,如果覺得懷孕員工表現不佳,應該給予指導、改善的機會,不得恣意解僱,以免觸法。
記者陳姝君謝其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