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照顧假 企業負擔加重恐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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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指示修法,放寬有薪家庭、照顧假的適用標準。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說,將針對家中有12歲以下須照顧的小孩進行修法。勞委會初步估計,全台雇主一天薪資負擔大約增加3.8億元,不過外界也質疑、這樣的有薪照顧假、恐怕會增加企業負擔,成為修法阻力。
颱風天上班不上課,孩子在家沒人顧,引發父母抱怨,勞委會研議修法,讓勞工也能請"有薪水的家庭照顧假",主委王如玄說10年前就主張如此,但為了早日通過,才做無薪的讓步。但少子化危機已經出現,現在推有薪家庭照顧假,並比照公務員,正是時候。
讓勞工朋友,也能比照公務員一年有5天有薪家庭照顧假,是否也擴及長者和直系親屬也適用?王如玄說會盡速研議。除了針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的修正,民進黨團也提出,勞基法第43條也應配合修正,讓勞工的公假法源,更完備。
一旦勞工能請有薪家庭照顧假,對勞工是好消息,但就怕看得到、吃不到,根據勞委會估算全台雇主一天成本將增加3.8億,引起企業反彈,對修法恐怕也有不小阻礙。
勞委會修法以父母兩人皆為勞工,其中一人就能申請,若有一人無業在家、或是公務員,就無法適用。立委也呼籲企業擔起責任,並要求勞委會盡速將法案送進立院,列為優先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