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業屬責任制 勤跑業務常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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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的(體檢責任制)系列報導、主角是東奔西跑的房仲業人員。雖然依照台北市勞工局的最新規定、房仲業的每月工時上限、不能超過288個鐘頭,但是有很多仲介人員說、政府有規定、當然對他們是好事,不過在這一行、要賺錢就是得勤跑、不太可能因為超過時間就拒絕客戶。
早上開晨會,喊出口號,這群房屋仲介正在為一天的開始做準備。老鳥傳授經驗,菜鳥勤做筆記,因為學到就是自己的。年薪千萬的施亮州,從事房仲業18年,一切也是從零開始。
紙上談兵沒有用,開完會整裝出發,不管是大太陽還是下大雨,拜訪客戶才能做中學,累積實戰經驗。利用下班時間或周末假日陪客戶看房子,更是常有的事,但是這份工作依舊吸引很多年輕人爭相投入,因為越拚就能越賺錢。
有形的佣金報酬,還有無形的人脈資產,另外、工作彈性也是這份工作的特色。
因為工作彈性,房仲業也是勞委會公告適用勞基法84條之一的職種,不受正常工時四周168小時的規範,勞雇雙方可以另行約定工時、再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台北市勞工局就率先將勞動強度分三類,訂出工時上限。
勞動強度最高的運鈔保全、人身保全、資訊服務業,四週工時不得超過240小時。勞動強度中,像首長司機、托兒所保育員,救護車駕駛,工時上限260小時。工作強度低的、像大樓保全、抽水站人員,不得超過288小時,而房仲業則屬於最後一類。
台北市積極回應外界批評責任制害勞工爆肝,率先訂出工時上限,不過在房仲業這行,很多老鳥菜鳥都認為,要賺錢就是要勤跑、不太可能因為超過工時就拒絕客戶,他們雖然肯定工時上限可以防止不肖業者剝削勞工,不過也坦言、政府的規定跟這一行的現況其實有脫節。
許恆慈 莊志成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