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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建物.公設分開計 建商恐抬高單價(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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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眾買房子的時候都會發現、購買坪數跟實際使用坪數有不小的落差,原因在於建商把公設坪數也算在裡面出售;針對這種不合理的現象,監察院在日前提出糾正案、要求內政部必須在半年內提案修法,規定建商要把主要建物跟公設分開標價,而消基會更建議,房屋買賣應該以室內面積來計價。 中庭、陽台、或是騎樓等公共空間,雖然沒有實際居住功能,卻含在民眾的購屋坪數,相當不合理,內政部打算提案修法,未來主要建物和公設必須分開標價,避免建商把坪數灌水,消基會則建議,以後房屋買賣應該以室內面積來計價。 不過就算主建物和公設分開計價,民眾買賣時恐怕也很難分開,消基會建議官方,要盡速訂出一個統一的規範。 而根據房仲業者統計發現,台北市民國70年代的房子,平均公設比只有15.6%,但是民國90年以後,公設比拉高到32.1%,如果以35坪總價1400萬的房子來計算,大約有11.2坪是公設,等於民眾要多花448萬購買公設面積。 但建商公會強調,大樓公共設施是因為居住機能和安全需求而產生,不是憑空灌水,如果政府要求公設分別計價,願意配合辦理。 現在不少新建大樓,都標榜有游泳池等休閒設施,其實都屬於公設範圍,因此消基會建議民眾買屋前,最好詳讀契約謄本,也要學會精打細算,以免花太多預算購買公設坪數當冤大頭。 記者賴淑敏林志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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