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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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裁定民代收錢關說涉貪污 林益世案發回更審
|政治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過去任職立委時涉嫌收賄6300萬元,這起官司還在進行,但他的行為算不算貪污?歷審判決的法律見解有歧異,昨(2)日最高法院大法庭就作出裁定,認定民代只要符合與職務有密切關連,並且形式上具有公務活動性質,收錢辦事就構成貪污。而承審林益世案的合議庭今日評議後,也依這項見解把全案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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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喬事是否構成貪污?一文解析林益世案為何動用大法庭見解
|政治前立法委員林益世於2010年收爐渣業者現鈔,索賄案衍生利用職務或身分「喬事」是否構成貪汙的法律爭議,並因此纏訟12年,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昨(2)日宣示裁定,林益世案構成公務員職務受賄罪。什麼是大法庭見解裁定?此案為何動用?帶你一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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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歷審歧異大 大法庭認民代收錢關說涉貪
|政治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指控在13年前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向爐渣業者收受6300萬元,協助取得中鋼續約,案件目前上訴最高法院,而他的行為是否構成貪污?歷審判決法律見解有歧異,最高法院大法庭昨(2)日做出統一見解,認定民代受託議場外關說、請託、施壓,是運用職務或身分的影響力,如果形式上具有公務活動性質,就構成貪污罪的「職務上行為」。林益世收賄案,一審對他採取法定職權說,依恐嚇取財罪,判刑5年6月;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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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Yi-shih Begins Serving Two-year Prison Term|林益世涉罪判2年今入監 場面一度混亂
|Former Executive Yuan Secretary-General Lin Yi-shih was previously sentenced to two years for property crimes of unknown origin. On Sept. 28, Lin, accompanied by his wife, arrived at the Taipei Dis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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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來源不明判2年定讞 林益世今入監
|兩岸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來源不明財產的部分,被判2年徒刑定讞,今天入監服刑。 林益世是到北檢報到。林益世遭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收賄6千3百萬,並藏匿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判刑2年定讞。林益世10點半完成報到,送往台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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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
|兩岸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汙案,二審遭判刑13年6個月,最高法院今天將「違背職務收賄」部分發回更審。但「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必須入監服刑。 最高法院副發言人梁宏哲指出,「原判決他是以林益世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五條的規定,認為他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但是立法委員行為法,它只是立法委員義務的基本權力,利益迴避倫理規範等概括性的抽象法律規定。性質上它只是陽光法案的一環,並不是跟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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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昨三讀 特偵組明年1/1起走入歷史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昨天,在立法院,三讀廢止條文後,明年元旦起,將正式走入歷史。2007年,為肅貪成立的特偵組,因為偵辦林益世案、以及馬王政爭,涉及監聽國會,爭議性和存廢問題,都備受關注,而在廢止後,未來重大的貪瀆案件,將回到高檢署接手,相關人員,也將歸建。 立法院18號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63條之1修正案,特偵組在明年元旦正式熄燈,未來高官重大貪瀆案,改由高等法院檢察署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