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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空難

  • 未盡責監督釀空難 監院糾正民航局

    |兩岸

    去年2月4日,復興航空GE235班機起飛不久後,就墜毀在南港基隆河,造成43人死亡、15人輕重傷,監委介入調查發現,復興航空飛航組員沒遵守「考訓分離」的標準程序作業,民航局也沒有善盡監督責任,通過糾正民航局。 ==監委 王美玉== 2號發動機出事的時候 他(正駕駛)關錯了 這個致命的錯誤跟他 在受訓的期間完全一致的 他的教練跟考官是同一個 也就是球員兼裁判 民航局形同棄守 他

  • 復航南港空難偵結 罪嫌不足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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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二月份,復興航空發生南港空難,士林地檢署今天認定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等11人犯罪嫌疑不足,另外有過失的2名機師,在空難中死亡,因此全案所有被告,都不起訴 去年2月4號,復興航空從松山機場飛往金門途中,在南港墜入基隆河,造成43人罹難,17人輕重傷,事後,有台灣和中國籍家屬,控告復興航空董座林明昇和相關董事等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最後認定被告林明昇等11人,罪證不足,

  • 復航南港空難偵結 罪嫌不足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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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二月份,復興航空發生南港空難,士林地檢署今天認定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等11人犯罪嫌疑不足,另外有過失的2名機師,在空難中死亡,因此全案所有被告,都不起訴 去年2月4號,復興航空從松山機場飛往金門途中,在南港墜入基隆河,造成43人罹難,17人輕重傷,事後,有台灣和中國籍家屬,控告復興航空董座林明昇和相關董事等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最後認定被告林明昇等11人,罪證不足,

  • 復興空服員離職 遭求償違約金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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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興航空在前年7月和去年2月,分別發生澎湖、南港空難,造成91人死亡,有空服員事後因為無法承受心理壓力,提出離職,卻被公司求償30萬違約金,並在服務證明書上註記「未繳納違約金」字樣,使得員工後續求職困難,因而一狀告上法庭。今天下午,台北地院首次開庭,復航同意會發出無註記的服務證明書、但違約金部分還要再討論。 ==復興航空離職空服員== 我當時知道是她的時候 我都崩潰了 因為我覺得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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