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嚴阻毒駕 拒測吊照、致人重傷終身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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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7)日法務部才剛決議將喪屍毒品依托咪酯提升為一級毒品管制,但是昨晚在台北市仍有男子施用此類毒品並毒駕開車,連撞路旁汽機車。面對毒駕亂象,行政院今日拍板通過《毒品條例》與《道交條例》的修正草案,增訂毒駕或毒駕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並且沒入車輛;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照;同時也新增同車乘客連坐罰以及預防性吊照制度。
黑色汽車偏離車道,突然向外側暴衝,一連衝撞路旁5台汽機車。
當地居民表示,「聽到聲音有下來看,那種碰撞的聲音一定車禍,他撞的長度蠻長的,這邊撞了一下,再到後面那邊撞一下。」
重回現場,在台北市南港的重陽路上,地面散落車燈碎片,17日晚上這起車禍又是毒駕引發,幸好無人死傷。
台北市南港分局南港所長李弘翔指出,「自小客車駕駛神情恍惚,經現場實施唾液快篩呈現陽性反應,確認為毒駕,另於車內起獲依托咪酯煙彈一顆,當場依現行犯逮捕。」
肇事的39歲潘姓男子被檢出的毒品,又有才剛被法務部決議升級成一級毒品的依托咪酯。眼見毒駕亂象多,行政院再提修法,17日拍板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草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是以強化毒駕違規行為罰則,加重再犯高風險毒駕的處罰,以及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的管理機制,這3大面向來進行。」
《道交條例》的修法重點,增訂毒駕或毒駕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而且沒入車輛;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同車的成年乘客也有責任,連坐處罰最重1萬5千元;同時建立預防性制度,只要經警察機關確認有吸毒者,即使當下沒有駕車,照樣被吊銷駕照且2年內不得考照。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回應,「考量現行毒品檢驗技術的發展以及檢驗時效的要求,以及對不同特定人檢驗的需求,因此將現行採驗尿液的規定,來增加了可以採驗唾液的規定。」
至於在《毒品條例》修法方面,則是將檢驗方式法制化,目前規定只列出尿檢,如今正式增列唾液採驗,相關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陳娉婷/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