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毒駕拒檢輾警雙腳 獲無保請回檢方將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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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下午,彰化一名駕駛不僅毒駕、甚至不配合警方盤查,直接開車衝撞,造成員警輕重傷。嘉義昨(6)日晚間則有毒駕肇事逃逸,還假裝身體不適跑到警局求助,最後遭民眾指認,當場被捕。目前行政院也正啟動修法程序,要提高刑責,希望遏止毒駕行為。
彰化警方4日來到28歲施姓通緝犯住處,發現他準備駕車離開,立即上前攔查,結果施男拒絕配合強行駕車逃逸,當先的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閃避不及遭撞擊,雙腳遭車輪輾過,仍果斷對空鳴槍示警,另一名趙姓警員持警棍擊破車窗,將人拉下車逮捕。
彰化縣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說明,「盤查他的時候,看他有沒有攜帶毒品或者是毒駕的行為,然後他就衝撞,右腳的髕骨整個碎掉,左腳的部分是被輾過、大面積的擦挫傷。」
陳姓所長右腿骨折、左腿大面積擦挫傷,緊急送醫手術治療,趙姓警員手指撕裂傷。施男經檢測毒品呈陽性反應,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彰化縣溪湖分局副分局長許訓育指出,「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涉嫌毒駕,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依法偵辦。」
嘉義縣水上鄉6日晚間則有一名45歲劉姓男子,到警局自稱身體不適請求協助送醫,隨後有多位民眾到場指稱汽機車遭劉男擦撞,還肇事逃逸,劉男當場情緒失控被警方壓制逮捕,還驗出施用安非他命,也遭移送法辦。
嘉義縣水上分局偵查隊長汪國銓表示,「在他的身上發現有毒品咖啡包,並且依法逮捕,後續唾液快篩也呈現陽性反應,全案依毒駕及毒品罪移送法辦。」
毒駕案件暴增,行政院日前宣布將修法提高毒駕刑責,毒駕吊銷駕照3年,累犯及毒駕致人重傷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同車年滿18歲乘客須連坐,拒測者初犯就罰27萬且累計無上限。
不過彰化毒駕案,彰化地檢署5日聲請羈押,彰化地院以無法確認故意衝撞員警、施男沒有毒酒駕前科、有意與警方和解為由,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將提出抗告。
洪詩宸/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