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涉反滲透法首開庭 稱曾與中官員傳訊僅是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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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等人,被訴違反《反滲透法》等罪嫌,今(7)日首次開庭。法官在庭上出示,徐春英與中國官員的微信對話訊息,2人曾經談論京華城案進度、李貞秀接班立委等言論,但徐春鶯抗辯「只是閒聊」,不認有犯《反滲透法》,只坦承詐貸跟地下匯兌。
記者詢問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會不會覺得很冤枉?是不是沒有幫忙孫憲進行?」
鍾錦明對提問不多談,快步離開,他被檢方指控涉嫌與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聯手,聽從中共統戰官員指示,在台從事不法,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嫌,7日首度開庭審理。
在押的徐春鶯這回也被提訊到庭,法官出示她與民革上海市委祖統會前副主任孫憲的微信對話訊息,2人曾經談到京華城案進度、李貞秀接班立委等言論,但徐春鶯抗辯「只是閒聊」,她也否認有動員陸配挺柯文哲,聲稱不少陸配本身就是民眾黨的支持者。這次的準備庭上不認有犯《反滲透法》與偽造文書,只坦承詐貸跟地下匯兌。
記者詢問徐春鶯女兒,「今天有都認罪了嗎?知道媽媽詐貸了2700多萬嗎?」
庭後一度待在法院不願離開,徐春鶯的卜姓女兒同樣捲入詐貸官司,母女被控合謀詐貸將近2700萬,她在庭上認罪,但說沒有不法所得,請求能判緩刑。
從徐春鶯母女,到徐的在台友人、集智有限股份公司羅姓負責人等人,全案共4人遭起訴,法院持續審理。
與中共滲透有關的案件非首次出現,更有軍人涉共諜風波。前國防部軍聞社中校孔繁嘉就以招待旅遊等方式,招攬現役軍人赴中,但沒有成功,被依《國安法》等罪判刑5年4月定讞。
最高法院刑庭副發言人宋松璟回應,「原審撤銷第一審之科刑判決,改判被告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未遂罪刑之判決,本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並無上訴意旨所指違法,量刑亦屬妥適。」
多次收受資金,為對岸協助發展組織的孔繁嘉,一審判刑5年6月,二審認定他儘管在役時被吸收,但退役才開始發展組織,而且已經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改判5年4月,最高法院則駁回全案定讞。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