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調查後回聘僅補償本俸 朝野提修法加發研究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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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緩校園濫訴,教育部修正校事會議相關辦法,但暫時停職的老師經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依規定只發給本薪。朝野立委提出《教師法》修正草案,若調查後還了清白,將補發停聘期間的本薪加上「學術研究加給」。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支持,也獲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的認可支持。
老師疑似違反《教師法》、《兒少權法》,經學校性平會、教評會認為有必要,須配合暫時停聘接受調查,依案件類型有不發給待遇或發給半數本薪,若調查後還了清白,只會發給停聘期的本薪。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指出,「明明最後證明了教師是沒有問題的,不是可歸責的一方,卻還是要由教師自行承受,停聘薪期間的部分薪資的損失。」
民眾黨立委蔡春綢認為,「如果只補發本薪,等於讓回復聘任的教師平白承受經濟懲罰,非常的不公平。」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如果老師被停聘接受調查,調查結果責任不歸屬老師的時候,沒有給老師補發這段時間的這個加給,等於就是補發了半薪而已。」
保障教師基本權益,也減緩校事會議造成的濫訴,10多位朝野立委提出《教師法》25條修正草案,若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停聘期間全數或另半數本薪,以及學術研究加給。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支持,也強調獲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認可支持。
教育部長鄭英耀回應,「他的薪水是學術研究費加上本俸,這是他整個老師角色的基本薪水。不當的一個指控而還他清白的時候,應該把這個薪水讓他能夠,因為不能歸責於他的情況下,我想我們樂於來給老師更大的支持。」
全教總指出,目前基層教師因校園濫訴仍感到不安,教育部願意做出重要改變,給予高度肯定。而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1日排審修正案,行政、立法有高度共識,希望能盡速通過施行。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