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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修法餵遊蕩犬視同飼主 動保團體反對、野保團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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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餵食遊蕩犬,是否應該盡飼主責任,引發討論。野保團體強調,如果不把餵食者視為飼主,就是把風險轉嫁給一般民眾;動保團體則是到農業部陳情,反對立委提出的「餵食等同飼主」的《動保法》修正版本。對此農業部表示,尊重多元的意見表達,也尊重立委的修法權。

「餵食不是愛心,負責才是真心。」喊著口號,強調餵食遊蕩犬不是愛心,而是要負起有如飼主般的責任才是重點。因為嘉義一名婦人長年餵食遊蕩犬,犬隻多次追咬民眾,婦人因此被重罰8萬6000元,11隻犬隻沒入,案例引發討論。野保團體因此舉行記者會直言餵食行為,可能提高遊蕩犬的群聚,如果不把餵食者視為飼主,就是把風險轉嫁給一般民眾。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表示,「滿多餵食團體或者是說一些餵食者,他們是善意或者是一個愛心的表現,但是其實他們這樣的行為正在踩踏許多公共安全的紅線。」

「餵食不是罪,善意不該被懲罰。」不過動保團體下午到農業部陳情,認為重罰餵食遊蕩犬的婦人是行政違法,也反對立委提出的「餵食等同飼主」的《動保法》修正版本,要農業部表明修法態度。

台灣動物共生聯盟發言人黃泰山表示,「怎不去罰這些沒有結紮的人呢?去罰這些有愛心的人,我們這個社會難道要處罰愛心,讓整個社會的道德淪喪嗎?」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尊重多元意見的一個表達,這是農業部一貫的一個立場,如果各位對於行政的處分有一些疑義的話,他是有行政救濟的方式。」

農業部派員接下陳情書,強調尊重多元的意見表達,也尊重立委的修法權;也強調從《動保法》施行以來,已經有多起開罰案例,有的透過救濟撤銷處罰,建議可以透過相同作法,讓意見的表達,回到行政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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