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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計程車2/11起陸續實施春節運價 各縣市加成規定一次看

全台計程車2/11起陸續實施春節運價。(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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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即將到來,為因應民眾返鄉需求,各縣市已陸續公布春節期間計程車的加成時間、收費等相關規定。《公視新聞網》統整2026年春節各縣市計程車加成計算方式,以及若碰上司機未按表收費處理方式

加成時間與費用如何計算?

北部地區

基隆市

2月11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搭乘加收30元

台北市

2月11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搭乘加收30元

新北市

2月11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搭乘加收30元

※瑞芳及烏來地區的固定路線,依現場公告之春節運價收費

桃園市

2月13日至2月22日


除桃園機場外,每趟次加收50元

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

新竹市

2月13日至2月22日

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

新竹縣

2月13日至2月22日

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

中部地區

苗栗縣

2月13日至2月22日

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

台中市

2月13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加收50元

彰化縣

2月14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加收50元

南投縣

2月14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加收50元

雲林縣

2月13日至2月22日

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50元

南部地區

嘉義市

2月13日至2月22日

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50元

嘉義縣

2月13日至2月22日

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50元

台南市

2月13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加收50元

高雄市

2月13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加收50元

屏東縣

2月13日至2月22日

每趟次加收50元

東部地區

宜蘭縣

2月11日至2月22日

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30元

花蓮縣

2月14日至2月22日

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50元

台東縣

2月14日至2月22日

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50元

外島地區

澎湖縣

尚未公告

金門縣

尚未公告

連江縣

尚未公告

若司機未按表收費該怎麼辦?

雖然各縣市加成收費開始日期不一,但實施時間皆為期間內每日凌晨0時至晚間24時為止,全天候實施加成。

多數縣市的交通局皆強調,民眾若乘車時間從無加成運價時段跨至加成時段,則應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司機不得加價收取。

此外無論是春節加成、夜間加成還是國道通行費等,司機都應先在計費表中進行設定,民眾僅需按跳表金額支付車資。例如若計程車駕駛載客後未選取春節加成鍵,則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民眾若遇司機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後撥打1999申訴,經查證屬實者,可依法裁處駕駛新台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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