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教保員猥褻多名幼童 二審認其中1例證據不足判8年
現場鐵門深鎖,招牌已經拆除,台北市一處據點原本是家教保機構,由國防部委托民營,卻爆發猥褻案件,教保員陳羿翰涉嫌對幼童伸狼爪,年紀最小只有3歲。15日二審宣判,依對未滿14歲男女犯強制猥褻罪共4罪,判他8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文家倩說明,「被告身為幼兒園的教保員,竟然為了滿足私慾,先後對B童、C童為強制猥褻行為,讓他們沒有辦法在幼兒園當中獲得安全保護。」
翻開判決理由,高院合議庭批評,身為教保員的陳羿翰竟為滿足私慾,在兒童極為年幼、處於身心重要發展階段做出猥褻行為,造成幼兒身心創傷。儘管二審的判決刑度與一審相同,但認定的受害人數卻從4人變成3人,讓幼童家屬無法接受。
被害D幼童家屬說:「我的小孩在家裡說他有被侵犯,只是他在陌生人的法庭上沒有辦法說出口,那難道這樣就不算是了嗎?新學校的老師才告訴我說,別人靠近他,他會很莫名的恐懼,法官你沒有看到,你就當他沒有受到任何傷害嗎?」
被害幼童家屬委任律師黃泓勝表示,「每一罪都是3年6個月,然後乘以4,4個罪等於是14、15年的罪,最後還是一折再折,折到了8年還是認為說過輕。」
面對判決結果,被害者家屬的委任律師表示遺憾,將爭取上訴;同時已向陳羿翰、北市教育局和國防部等提民事求償,正在一審審理。
而同樣是教保員涉不法,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台北市私幼性侵案,已被判刑定讞的園長之子毛畯珅又被檢方查出侵犯40名女童,另案起訴後,14日二審開庭,而他首度在鏡頭前致歉,只是這類案件近年接連發生。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認為,「民間團體也好,政府單位也好,大概提出了一些跟法規還有兒童工作證,這個部分的一些制度,那我們都希望這樣的制度能夠儘快的討論跟確認,而不是一直都還是懸而未決。」
現代婦女基金會喊話,包含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的相關修法能夠加速通過,以及完善監視器設置、負責人落實通報責任等層面,讓兒少保護更完善,不再有下個受害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