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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美容店引導推銷屢遭申訴 市府赴店家門口貼消費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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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豐原廟東夜市旁的美容店怡豫公司,因為屢遭消費者申訴,用引導推銷的方式要消費者購買產品,甚至讓一名身障者簽下高達20多萬元分期,市府2次裁罰後仍無改善,且申訴案件在今(2025)年下半年有明顯增加。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今(28)日前往店家張貼消費警訊,成為全國首例,但民眾認為效果有限。

消保官在店家門口,貼上消費警訊告示,因為這間位在台中豐原廟東夜市旁的美容店怡豫公司,消費爭議案件不斷,市府希望透過公告,讓消費者提高警覺。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經命改善又不改善,情節重大的時候,我們可以上門貼它消費警訊公告,而且店家是不能任意隱蔽、移除,或是妨礙我們貼這個警訊公告。」

怡豫公司的消費爭議,2023年有立案的有31件,去(2024)年33件,今(2025)年截至目前,已有32件。而從去年8月至11月,申訴案件有9件,今年同期更多已有15件。

市府表示,怡豫公司以填問卷方式,將消費者招攬進入店內,再推銷護膚商品和課程,但未依消保法規定,告知消費者這屬訪問交易,可在7日內行使無條件解除權,兩度裁罰仍未改善,加上申訴案明顯增加,因此貼上為期一個月的消費警示。

實際來到店家,工作人員照常招攬生意,但不願受訪。市府指出,受理申訴的案件中,不少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消費者,更有5成是20歲以下的年輕族群,因此依照台中市消保自治條例,張貼消費警訊。只不過告示大小只有一張A4紙,也未有明顯字樣,民眾認為效果不大。

台中市民鄭小姐表示,「你沒有講的話,我根本不知道有消費警示告示這件事情。」

台中市民傅先生也說,「知道的人就快速通過,不知道的人,也不會特別去看牆壁說有什麼公告,不會有人去注意。」

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回應,「市政府當然希望說貼越顯眼越好(達到警示效果),最好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但是因為它是公文書有制式格式,所以這部分,我們比較為難在這裡。」

消保官另表示,因為目前的消費爭議,難以佐證全責都歸店家,無法要求停業。目前除了要求提供無卡分期的資融公司停止合作,也提醒消費者要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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