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隊員請10個月有薪病假 疑兼職開餐廳遭記2大過免職
來到新竹東區光復路,一家海鮮燒烤餐廳,大白天還沒營業,店家宣稱海鮮都真材實料,鎖定竹科工程師及大學生為主要客群。不過如今卻遭人檢舉,這家餐廳是海巡署艦隊分署一名林姓隊員與人合夥經營,而開餐廳期間,向海巡署請有薪病假10個月,被質疑請假期間沒能專心養病,反而頻頻出現在餐廳做起生意。
記者問,「那個有你們認識嗎?」
店員表示,「他算是老闆的友人,偶爾會來店裡,這樣而已。」
店員表示,這名海巡人員是老闆的朋友,不過因為他三度申請有薪病假,每月還能領5萬多元薪水,也有年終獎金可領引發非議,海巡署經過考績會議討論,認為嚴重影響機關名聲,決議處以兩大過免職,檢方也分案調查中。
海巡署艦隊分署長黃宣凱說,「少一個同仁,我們工作就是要其他同仁分擔嘛,他這種行為因為造成我們機關的名譽、機關的形象受損,他的身分是警務人員,我們依相關規定,影響警譽重大,兩大過免職。」
依據《公務人員的請假規則》,如果因為重大傷病非短時間能治癒,可核給病假、事假等假別,都已經請完,經過機關核准可以請延長病假,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專家直言,雖然規則明確,卻可能被鑽漏洞。
台北大學公行系兼任教師侯漢君表示,「公務機關給予病假,這個很難講說是公務機關對或不對,問題在於說,你是請病假期間,你又在外面從事另外一個專職,那這個就徹底違反了公務人員法了。」
全國公教軍警消聯合總會總會長林水吉指出,「依法處理嘛,這個讓公務人員很沒有面子了嘛,公務體系的一些規定,等於說被嚴重冒犯了嘛。」
記者致電林姓隊員,但手機無人接聽,未對此事回應。由於全案引發社會高度重視,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也在下午發文,認為海巡人員辛苦保護海疆,因為一個害群之馬,就重傷海巡人員形象,太對不起大家要求進一步檢視,若屬涉及訛詐薪資依法究辦。而未來延長病假無論時間長短,都要簽給署長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