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談判我提3大訴求 鄭麗君:以台灣模式助美打造產業聚落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2)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台美關稅談判進度,本次我方共提出調降20%對等關稅、不疊加原先關稅及232條款相關關稅優惠待遇等訴求,也向美方提出可採「台灣模式」投資方式,以科學園區經驗協助美國打造產業聚落,降低台灣企業赴美投資風險與成本。鄭麗君指出,由於美方的232條款調查尚未完畢,須待台美在232條款與供應鏈合作上達成共識,才能完成關稅談判。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日前再度率團赴美,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進行台美關稅第5輪實體談判磋商,在結束行程返台後,2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談判進度。

鄭麗君表示,本次台灣提出的談判訴求為「調降20%對等關稅」、「不疊加原先關稅」及「232條款相關關稅優惠待遇」;美方則期待台灣擴大投資並進行供應鏈合作。

鄭麗君指出,據談判團隊了解,美方實質目標是提升本土晶片製造能力,以滿足一定程度的本土需求,這也是美方的國安目標。由於已有許多台灣業者擴大對美投資,談判團隊也提出「根留台灣、布局全球」的總體戰略目標,讓台灣企業能夠擴大在歐洲與日本等國布局,同時也讓台美雙方展開高科技的戰略合作,深化經貿關係。

鄭麗君表示,在與國內高科技產業溝通後,已向美方提出「台灣模式」的投資方式,由企業自主規劃投資規模,再由政府協助整合;我國政府則會建立信用保證機制,增加金融體系對企業的支持,並以科學園區經驗協助美國打造產業聚落。

「這並不是把台灣的科學園區搬過去。」鄭麗君強調,台灣的科學園區有獨特經驗,不一定能夠在國外複製,但台灣可以憑藉經驗協助美國創造有利產業聚落形成的環境,也降低台灣企業赴美投資成本與風險。

鄭麗君進一步解釋,所謂「台灣模式」會以G2G(政府對政府)方式進行,也就是美國必須提供土地、水電等基礎設施,以及簽證、法規、環境等各方面支持,「這樣才能夠創造台、美跟產業界三贏,與日韓、歐盟模式不同。」

由於台灣對美出口貨品有高達7成為半導體及資通訊產品,都屬於美國232條款調查範圍,且目前調查的品項仍持續增加,我方希望能以整體進行討論,因此現階段仍須等台美雙方在232條款與供應鏈合作上達成共識,才能完成關稅談判。

對於日前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宣稱,由於台灣掌握95%晶片,正在遊說台灣達成「晶片製造五五分」,鄭麗君對此再次強調,談判團隊從未答應此提議、相關內容也不是目前台美討論的方向。鄭麗君並指出,半導體的產業佔比計算方式複雜,像是是否包含成熟製程、IDM還是純代工等,在佔比上就有很大落差,「我們不會以這樣的方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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