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詐團要求錄飛安恐嚇影片 2嫌拒當車手遭外流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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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軟體群組被散佈危害飛安不實訊息,偵查發現2名被告因財務不佳,透過網際網路應徵高薪非法工作或擔任詐騙集團車手時,被要求錄製危害飛安的恐嚇影片,拒絕工作要求後遭犯罪集團成員上傳。全案偵查終結,以違反《民用航空法》及恐嚇公安等罪嫌起訴移審。
檢警上個月20日接獲有人散佈危害飛安不實訊息,先後拘提廖姓被告、黃姓被告到案,並向法院聲請廖姓被告羈押獲准,黃姓被告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說明,「其中廖姓被告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准,本案於今天偵結起訴。檢察官認被告2人所為影響社會安全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表示,廖姓、黃姓被告因財務不佳,先後透過網際網路應徵高薪非法工作或擔任詐騙集團車手時,犯罪集團要求錄製含有抱怨政府及同時揚言以爆裂物炸毀機場等危害飛安的恐嚇影片,若有不從或「黑吃黑」則散佈影片。
黃榮德指出,「被告2人因於網路求職,經犯罪集團要求錄製含有抱怨政府、揚言炸毀機場、車站等恐嚇言論影片。因被告二人拒絕工作後該等影片經上傳網路。」
全案偵查終結,以違反《民用航空法》及恐嚇公安等罪嫌起訴移審。桃園地檢署認為,被告2人為獲取高額不法報酬,明知影片有散布於公眾的可能,還是依指示各自錄製影片,拒絕工作要求後遭上傳通訊軟體群組,被告所為危害機場、車站等場所安全維護,導致民眾質疑安全及不信任,影響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