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被告棄保潛逃頻傳 最高檢籲增「保全羈押」制度
開車到醫院、車停地下室,駕駛卻不見蹤影,失蹤的就是他,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身揹多起刑案,涉嫌在多年前以投資電信APP能有高額報酬,向上千名被害人吸金數10億,被法院裁定交保,2審判刑12年,但官司尚未定讞,如今下落不明。
高雄市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長廖信堯說明,「5月11日下午獲報徐姓民眾報案父親失蹤協尋案,目前本分局正積極擴大調閱並查訪尋找下落。」
突然失聯的他,9日開始沒跟家人聯繫,12日也未到派出所報到,高雄地檢署已組成專案小組追查,釐清是否棄保潛逃;但從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到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屢屢有重大案件被告在審理時潛逃出境,也讓最高檢向司法院喊話修法增訂保全羈押制度。
最高檢書記官長吳怡明指出,「幾乎所有的程序,被告、當事人、檢察官都要到庭,那為什麼在最重要的判決結果宣判時間,被告居然是不用到庭的?所以我們建議在修法的部分,應該要把保全羈押的制度放到我們的《刑事訴訟法》裡面去。」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認為,「在審理中當然是法官去決定是否要施以相關的強制處分,那我們也發函要求所屬檢察官在公訴蒞庭,在實施蒞庭的過程當中,要促請法官確保被告未來可能的逃亡,要施以相關的保全措施,包括科控在內。」
不僅建議修法、要求宣判當天被告必須到庭,最高檢更表示,被判重刑被告,法院須審酌是否當庭羈押,即使判的刑度不重、沒有羈押必要,也該評估科技監控的必要性,否則目前「抓放曹」、「走過場」的現況一再重演,讓司法偵審白忙一場。
司法院發言人陳婷玉回應,「為了提升科技設備監控的使用, 已優化科控告警的通報機制,目前已經持續規劃教育訓練課程,以加強辦案敏銳度和確保裁判的妥適性。」
司法院回應,已優化科控相關系統同步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提升裁判的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