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犬貓美容服務規範 未明列繳費項目業者不得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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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飼養家犬或家貓的國人比例持續攀高,光是寵物美容市場規模每年約100億元,但爭議也不少。行政院消保處今(12)日通過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企業經營者如果完成寵物美容服務後,消費者要在約定時間前接回;如果超過約定時間半小時以上,雙方有約定逾時費,業者就能收取逾時費。另外,如果繳費項目沒清楚明列,不能向消費者收取費用。
不少飼主會將愛犬或愛貓送到寵物美容店,進行剪指甲、梳毛或洗澡等美容服務。不過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光是去(2024)年寵物美容相關糾紛就有17件,其中大多以業者加收費用為最大宗。現在為了預防消費糾紛,行政院通過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
台北市王小姐說:「我覺得可以,因為都先講好再過去。」
台北市陳先生則說:「沒有講清楚然後就付了錢,就是感覺會有一點冤枉。」
根據規範內容,如果業者在完成犬、貓美容服務後,消費者超過約定時間半小時以上,如果雙方有約定逾時費用,業者能收取逾時費。如果是超過當日營業時間沒有接回,業者還是得善盡照顧責任,而且可以收取違約費。
寵物美容王姓業者表示,「我們的客人來的時候,我就會先跟他說,我們今天營業到幾點,如果你超過我們的營業時間來接,那我們會收取安親的費用,要先講清楚,通常客人都可以先接受。」
規範內容還包含寵物美容業者應該在訂約前,向消費者清楚說明、確認服務內容,只要繳費項目沒清楚列明,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費用。另外,在進行寵物美容服務前,也要向消費者詢問犬、貓個性,是否具攻擊性或是有無疾病。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期望能藉由規範預防消費糾紛。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指出,「申訴的事由最多是消費者的收費資訊沒有充分揭露,針對違反業者,我們可以先行要求他改正;如果不改正,就可以從新台幣3萬元一直到新台幣50萬塊元,一路處罰下去。」
消保處表示,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上路後,相關的法規內容對飼主或寵物美容業者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可望促進契約公平、平衡消費者和業者雙方權益。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