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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團體抗議《身權法》久未修 籲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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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已經17年未修法,引發身障團體不滿。在立院新會期開議,多個身障團體14日上午舉辦記者會呼籲政府真正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確保障礙者的權利不再被漠視;也預告未來將展開各地繞行行動,讓障礙者生活的困境被更多人看到。

身障團體集體怒吼,高舉「沒有我們參與,請不要為我們做決定」的看板,呼籲衛福部針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法條修正草案,應該讓身心障礙者及相關利害關係人參與。

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表示,「長照殺人事件在2018年到2024年這之間已經有62起了,長照悲劇其實是造成障礙者跟家屬非常痛苦的沉重負擔。長照服務有做些許改變,可是很多內容跟我們實際使用是不切合的。」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已經17年未修法,雖然衛福部日前預告《身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身障團體不滿對於身障者自立生活相關條文隻字未提,呼籲草案應納入「自立生活專章」,並增加社區服務和個人助理人數;特別是政府投入5年480億元的「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劃」中,資源依然集中用於擴充住宿機構服務及補充機構人力等機構面向,只有少部分僅27億元分配給自立生活服務等社區資源。

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主任Yukih Pupuy回應,「因為我是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常常發生申請服務跟支援時會遭受到身分切割的狀況。我們建議各級政府每4年針對不同類別的障礙者,進行需求評估調查的服務評估,並公開結果。」

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專員袁佳娣說明,「目前政府是有提供障礙者生活補助,會因為直系血親有財產,影響到審核資格。」

衛福部回應,這次修法有5大方向,包括要求機關雇主依身障者需要做出職務調整;針對環境、交通做出通用無障礙設計;有鑑於身障機構虐待事件,將對從業人員身分嚴加限制;另外也加重歧視身障者言論罰則,以及提升障礙者政策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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