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首動用總統院際調解權 協商達成哪些共識?為何先前未曾成功行使?

總統賴清德10日下午邀集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5院院長共商國政,並表示是為建立溝通平台,明確憲政分際,團結國家、化解紛爭,克服國內外種種挑戰,這也是我國總統首次成功動用「院際調解權」。
根據總統府先前公布的規劃,本次會商預計討論國內外政經局勢挑戰,包含川普就任美國總統後的政策因應,也希望溝通總預算案爭議,以及大法官與NCC人事等問題。
院際調解權是什麼?
《憲法》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這是為了避免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以及監察院間發生衝突,影響政府機關發揮功能,因此賦予總統院際調解的權力。
憲法法庭釋字第419號解釋指出,針對院際調解權相關規定,有學者主張是總統行使「元首權」,又稱中立權或調和權,需超然於五權之上保持中立作為協調者,而5院則是被協調者。
不過解釋文同時也提到,也有人認為元首權概念來自19世紀初,當時法國學者為維持君主立憲體制下,君主作為國家元首可擁有的少許權力,因而提倡的學說,已與現今代議民主政治發展的實情不符。
台灣先前有總統曾動用過院際調解權嗎?
在台灣憲政史上,過去歷任總統中有2位曾試圖行使院際調解權,但最後皆未能成功。第一次是前總統陳水扁於2000年執政時,因宣布停建核四廠引發在野反彈,陳水扁原本規劃啟動院際調解,但因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婉拒出席而告吹。
前總統馬英九則在2014年,因為立院審查服貿協議爭議引發太陽花學運,原本希望透過召開院際調解會議化解,但卻同樣遭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婉拒。
此次賴清德總統行使院際調解權,包含現任立法院長韓國瑜在內的5院院長皆同意出席,因此成為台灣史上首次成功召開的院際調解會議。
此次會商達成哪些共識?
在經過近2小時會商後,總統府於會後記者會上宣布達成3項共同目標,包含:
- 5院應恪遵憲法,彼此監督制衡,但也要相互尊重並扶持
- 要團結對外,以國防外交為重中之重,以整體國家安全為首要考量
- 對內必須以經濟民生為優先中的優先,妥善因應變局,健全產業發展
針對總預算案,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說明,除了立法院外的各院都在會中提到,總預算遭刪減可能導致相關政務窒礙難行,立法院長韓國瑜希望行政院勿以提出覆議方式處理;對此,賴清德總統已委請行政、立法兩院院長再協調。
韓國瑜於會後受訪時表示,希望賴清德以黨主席身分,呼籲民進黨暫緩推動大罷免;對此總統府表示,賴清德當場引述佛經「菩薩畏因,眾生畏果」來回應,強調今日大家齊聚一堂,就是為了解決「因」,避免大家不希望的「果」。
總統府也重申,此次會商氣氛非常和諧,並非外界所傳「五打一」、總統府加上4院打立法院,而是「五合一」,團結為台灣做事。
本次會商除了韓國瑜、行政院長卓榮泰、考試院長周弘憲親自出席外,司法院因院長提名人選遭立院否決後懸缺至今,因此由代理院長謝銘洋參與;監察院長陳菊則因為健康問題,由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代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