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麟凱遭槍決 被害家屬:司法終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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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政府上任後,16日晚上首度執行死刑,槍決犯下情殺案的黃麟凱。總統賴清德17日親自回應,死刑沒有違憲,希望社會支持法務部依法執行,也向受害家屬表達慰問。而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一切依法執行,沒有特殊考量。法務部也說明,目前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陳報,犯罪情節是最嚴重犯行、終審判決有辯護人到庭、行言詞辯論程序,也經法官一致決等原因,認定已無非常上訴理由。
被害家屬王爸爸說:「惡人有惡報,壞人有壞報,所以司法還了我們一個公道。」
犯下情殺案的黃麟凱被槍決的這一刻,王爸爸終於露出笑容,作為被害者家屬,妻小都被殺害,盼著兇手上刑場,一等就是將近12年。
總統賴清德說:「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因此我非常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我也要向受害家屬表達慰問之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
總統賴清德隔空慰問被害家屬,這是他上任後首次執行死刑,也是死刑釋憲後的第一起,但關押的37名死刑犯,為什麼是黃麟凱先被執行?
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尊重最高檢個案非常上訴的審核的結果來執行的,沒有其他的一個任何的特殊的考量。」
法務部表示,僅接獲最高檢陳報,黃麟凱已無非常上訴理由,包含他的犯罪情節是最嚴重犯行,也符合憲判8意旨,有辯護人到庭辯護、法官一致決等最嚴密程序,加上目前未有正在進行的司法救濟程序。
而首度簽准死刑執行令的法務部長鄭銘謙也強調一切依法執行,沒有政治考量。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強調,「其他的36名死刑犯必須要等到最高檢總長審核完畢之後,如果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報請本部之後,本部才會依法接續處理。」
剩下的36名死囚是否能獲非常上訴,或是面臨槍決,最高檢還在逐案逐項審查。法務部也再說明,整個執行過程都是執行檢察官依照監獄行刑法等規定進行,沒有所謂的預定槍決時間。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