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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政府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 法務部證實:黃麟凱於22:02遭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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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5年未執行死刑,法務部證實,已在今(16)日晚間10時02分槍決因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遭判死刑的黃麟凱。這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以來首次簽准執行死刑,同時也是自去(2024)年大法官做出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以來,首度有死刑犯遭到槍決。

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16日晚間執行死刑,槍決犯下情殺案的死囚黃麟凱。

法務部原訂於今晚9時槍決黃麟凱,但因故延至晚間10時02分才在台北看守所刑場行刑。晚間10時23分,經檢察官會同法醫複驗,確認黃姓受刑人已經死亡,完成本次執行死刑的程序。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於行刑後的記者會上指出,本次執行死刑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認定黃麟凱涉犯的案件情節重大,經過刑事程序、辯護人到庭辯護及言詞辯論,由合議庭法官做出一致決,另也查無其他本案違背法令之情事,因此沒有提起非常上訴的理由。

此外,法務部也排除黃麟凱處於精神喪失、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狀況。

法務部收到最高檢呈送案卷後,經審議再次確認全案符合相關規定,也無申請特別程序或赦免案仍在處理中的情況,因此將該案陳送法務部部長鄭銘謙批核,令准執行死刑。

黃謀信也提到,憲法法庭已宣告在符合《憲法》判決意旨的情形下,死刑制度屬合憲,法務部基於依法行政,自當依法、應法執行。

法務部強調,對於執行死刑,向來皆顧及死刑犯的人權、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權益,並發揮刑法抗衡犯罪的功能,以維護社會安定、全體民眾的安全與福祉。

黃麟凱是在2013年因遭女友催討盜領款項,因而將女友及女友母親先後勒斃,歷審均依殺人罪、性侵殺人判處死刑,並於2017年駁回上訴定讞。

台灣上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4月,當時遭槍決的是在除夕夜縱火造成親人6死、4傷的死囚翁仁賢。

這也是賴清德執政以來,法務部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在黃麟凱遭槍決後,全台尚未行刑的的死囚將減為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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