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能源轉型推「小水力」發電 與傳統水力發電有何差別?有哪些優勢?

總統賴清德於10日的國慶演說中提到,會持續推動第2次能源轉型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在第2次能源轉型政策中,除了風電、光電、地熱等常見綠能外,還包含一項「小水力」發電,不過目前設置地點尚在規劃,預計將配合水利署整治計畫進行推動。
什麼是小水力、微水力發電?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小水力發電和微水力發電泛指利用水道、圳路、管渠、自來水廠等現有水利設施,藉由其原有的水量及落差來轉換電能的非抽蓄式水力發電方式。
其中裝置容量未達2萬瓩的水力發電稱為小水力發電系統,未達100瓩的稱為微水力發電。
台電月刊說明,建置在既有水利設施中的微水力、小水力發電,不僅能一水多用,且穩定度也比風力和太陽能等間歇性能源高,同時還可提升社區能源自主。
民間團體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指出,台灣小水力發電的主力將會是「農田水圳」與「自來水系統」。
其中自來水系統因為需全年無休提供民生用水,因此水源穩定,適合發展小水力發電。以日本為例,從上游的水庫開始,沿線的淨水廠、配水系統、放流處都可設置。
與水庫型水力發電的差別?
台電月刊指出,早期主流的水力發電方式為建設水庫式或抽蓄式電廠,雖然可提供大量電力、促進經濟發展,但因為建造水壩需要大興土木,成本高昂,且對環境衝擊也高,因此為友善環境,發展小型水力成為達成能源轉型目標的方式之一。
經濟部指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立法宗旨,在獎勵符合永續發展利用的發電方式,因此對生態環境破壞較嚴重的水庫型水力發電,雖然屬於再生能源,但不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獎勵對象。
小水力發電的成效如何?
以全台首座建置小水力發電的淨水廠「台東縣利嘉淨水廠」為例,自來水公司利用原水進水口至淨水廠間54公尺的落差來發電,每小時可發電130瓩,每日發電量約可供200多戶家庭使用,發完電的水再依程序處理成家用自來水,目前已穩定發電近2年。
近期高雄也打算在中區污水處理廠增建小水力發電設施,充分利用消毒站至放流站的3.5公尺高低差、每日50萬公噸的水流等穩定供電優勢,估每年最大發電量可到122萬度。
台電表示,雖然國內小水力、微水力產業仍在萌芽階段,效益也不若早期的水力發電方式,但這些發電量迷你的機組也承擔許多教育推廣責任,期盼未來成功在民間推廣。
洪正中也認為,只要是具備落差位能的放流系統都有發電潛力,因此從燃煤電廠的冷卻水、調整池、科學園區的污水處理系統,甚至是民生污水廠都可以發展小水力發電。